家人劳动纠纷问题,请教熟悉劳动法的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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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喃哪嗯啊分享:

江苏本地人,在家附近一单位上班,目前在职,还有一年退休,现准备与单位撕脸讨要说法。有几个问题不明白,向专业人士请教:

1、2010年因个人原因离职与单位有过协议,单位允诺给经济补偿金,但至今未给,这个有没有什么说法?

2、2012年重新入职原单位,但至目前,每周末的加班工资都未计算支付。这个可以追溯几年索要报酬?

3、工作多年一直未有年休假,按劳动法规定可以要求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可追溯几年?

4、单位自3月份至今未发工资,拖欠工资有没有说法?

网友namikele分享:
重点第4条。。。单位发不出工资的话,别的都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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