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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石家庄我于18年购买一处房产公寓,并签署商品房合同备案书
合同交付时间为20年6月30日
根据现在工程进度开发商回复预计要【延期至少一年】
我看合同中注明【逾期交付我仍同意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仅补偿违约金】
上述条款虽说逾期交付不得退房,但我在网上查询 按合同法出卖人延交付房屋,
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仍未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目前我想退回房款及产生的活期利息及合同约定违约金,合理吗?有什么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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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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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伺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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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听说开发商逾期给的钱是万分之一,100万的房子,就给10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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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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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1-3个月 万分之一 一天 3-6月 万分之一点5
6月以后是万分之二 再以后估计开发商倒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