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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撞伤老太杀人焚尸案二审#,石头砸头时是否存活成控辩焦点】11月5日,河南高院对“撞伤老太太假装送医杀人焚尸”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武将老太太载到山路、拖下车,用石头砸老太太头部时,老太太是否仍然存活,成为庭审中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5月,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武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曾某武为逃避事故赔偿责任,将其撞伤的被害人、67岁老太方某秀杀死并焚尸,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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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愿又何妨:凶手之所以砸,是因为凶手当时也无法判定受害者是否已经彻底死亡。该行为的目的性很明确就是想彻底剥夺他人生命,这一点还不够定罪嘛?任何有良知的正常人根本不会那么做。 法律的根本依据不就是就按照道德标准来的么。
唔啊啊唔:本来感觉必判死刑的恶性案件,你这么一说,倒真的不一定了。如果砸的时候老太太已经死亡,何来故意杀人?那明明是辱尸罪!
FortitudeME:谁说根据道德标准来??根据事实证据来判断结果才是真实公正的法理!法庭上一定要是法>理>情,按照你的道德标准,那多少人还被判愿罪
black刘会彬:活与不活不是重点。重点是故意谋杀,故意谋杀,故意谋杀,问苍天,这种人要他何用。
用什么昵称好无聊咯:活才是故意谋杀,当时已经身故就是另外一回事。
什么都控控:不好意思,从刑法角度来说,还真就是个重点
一颗糊涂蛋哈:手段太残忍了,非人哉
W-王大官人:不管砸之前死没死,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让人死,所以故意杀人有什么好辩的
wugd:故意杀人和杀人未遂在量刑上是不一样的。
篮子猫-猫叔-秋:不管死没死,他都是让她死。
与爱长流2012:还有比这更恶劣的事吗?饶他一命药家鑫都不服。
初山小姐:法庭上让律师讲恶劣性试试看。。这官司要是能赢,以后有法律什么事
老枪出膛:类似案件同样判决。
来时月上弦_:撞人还砸死,然后焚尸。。。。。这样的司机直接枪毙吧,社会危害性极大
而丶寂于钟情时:问题是撞人后,老太是否还有生命迹象,有是一回事,没有又是一回事
管佳伟是条狗:回复@而丶寂于钟情时:没有生命迹象了,为什么还要砸她
我在春光里:支持检方,还被害人及其家属公道,让行凶者受到应受的惩罚!
疯了一样去流浪2014:这么没人性,哪里的事情阿??
4399xiaoming:别问,问就是我们“辣鸡”河南人别喷我,我就是河南人。
懒猫喵喵儿:难道石头砸头时老太太已经死了,情节就不恶劣了吗?死没死,再被石头砸,都得死。这种人都不受死,社会还有什么正义可言?
乔溱Latham:如果砸头时,老太太已经死了,那就多一项侮辱尸体罪,判决会更加严厉,所以要判断砸之前是否死亡,和正义没关系,故意杀人罪是跑不了的
吕一强律师:砸的时候若人已经死了,是不能犯的未遂,通俗的说就是杀一个死人,这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比照既遂减轻或从轻处罚。
赵zao越yuo: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要存在杀人的事实才构成故意杀人,这需要判断被害人的死亡时间,然而凶手讲人焚尸,使检方无法确定死亡时间,其主观恶性太大了!
幕墙谢6522263048:是确定生前砸伤还是死后砸伤 才能定罪。并不是死亡时间。
幕墙谢6522263048:砸死人可定不了重罪啊 包括焚尸 只能定侮辱尸体罪
不想秃头的谢某某:被告肯定会抓住这根“救命稻草”的,最终还是要回归到法庭辩论上,依法依规的辩论,情绪化没有用
星空下De季节:人间恶魔
凌晨_July:这种怎么可以根据客观状态来判定?正常不是根据杀人者主观意识吗?退一万步,哪怕老太太真的死了,他砸头,但是他做这个行为就已经表明他是想杀人灭口,最后还焚尸,太残忍
鹿邑人在开封:中国法律是以客观事实定罪。而不是主观意识
-此山-彼风-:如果砸石头的时候死了就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加侮辱尸体,如果那时候没死就是故意杀人,这两个区别大着呢
残月梦如钩:蓄意谋害他人性命,就该直接死刑,谢谢!
红尘醉2018:我该怎么说呢。不了解前因后果不做评论。
MsRoZo:存在故意杀人犯罪行为,有主观故意,死亡为其危害结果,不知道这还有什么好争辩的
好鍾意你阿:把他扔臭水沟里淹死吧 浪费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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