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社区:【#人民日报评13岁少年杀害女童#:法治

爱必应

文章目录

#人民日报评13岁少年杀害女童#:法治应回应公众关切】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孩无罪,“14岁以下不负刑责”再次被激辩。法律斩钉截铁,情理与法理的冲突还在上演。然而,对极端个案,也不能除了预防就束手无策,法治应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对未成年人犯罪,在无罪与重罪之间,还是要打开妥善应对的司法空间,让公平正义,在每个案件中清晰可见。@人民日报

天涯社区:【#人民日报评13岁少年杀害女童#:法治-图1

网友热门回复

小陈说有毒啊:给了13岁未成年人罪犯一次机会,谁来给10岁受害者女孩机会

王家妹子2:他们的意思是:死了就死了!

蔚蓝宝蓝:就是那句老话,人都已经死了,但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活着,只要活着我们就得为他的以后考虑。可以适合安慰受害人,并适用凶手吧?

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应该艾特谁:我个人不成熟的意见,既然未成年人保护,那就从犯罪时抓起来关押,等成年那天再按照法律执行,该死刑就死刑,该无期就无期,如果关押时间比应该判刑时间长,那就是咎由自取,这样来起到一个威慑作用,现在的小朋友真的太肆无忌惮了。不过我说的不算天涯社区:【#人民日报评13岁少年杀害女童#:法治-图2

迷路的桃花水母:非常合理

喵大肥猫儿:很好的办法

未转正少先队员:必须死刑,起码无期

迷雾Mandala:法治回应公众关切是否必须我不敢说,但是实质上保护壳强奸杀人犯天涯社区:【#人民日报评13岁少年杀害女童#:法治-图3

加拿大的枫树叶:极其优秀的法律

追梦的男人最帅:这样我怕被害者家长心里不平衡,走极端。。。更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Martin淦:其实走极端的多了就会出现改变!疼了才晓得怕!

我也想出去玩儿:跟没说一样

早睡的熬夜冠军m:14岁以下不负刑责,那就等到他14岁不就好了,天涯社区:【#人民日报评13岁少年杀害女童#:法治-图4

深南大道散步: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受害者,那就是法律的错。国家机器不能帮助受害者讨回公道,会把很多人逼上绝路!

SomebodyLikeE:13岁杀人犯还有未来,无辜的10岁女孩躺在冰冷的地下。女孩家人这辈子毁了。 呵呵呵

何家老姐姐:法律应该是制约罪恶的,而非成了罪恶的保护伞

用户YYannng:《未成年人保护法》俨然变成《未成年罪犯保护法》

玄门寒士:强烈要求陪审员制度,未成年保护法也得视情况而定。

蛋蛋蛋蛋蛋蛋蛋蛋蛋蛋蛋蛋蛋蛋丶:那个是刑法规定的吧

玄门寒士:回复@蛋蛋蛋蛋蛋蛋蛋蛋蛋蛋蛋蛋蛋蛋丶:就是这个刑法有问题,

王老急_:只听过人需要为自己犯的错承担责任,从未听过只有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犯的错承担责任…

ladysexy:谁来保护被害人的利益!

时间旅行者_Yolanda:终身监禁,不予减刑!

秋酿l_:在13岁就心思缜密杀人抛尸演戏,以及拥有那样的父母,长大后再入社会不是件更恐怖的事情吗

杜喇德德:哎…很简单,周围的住户直接卖房子搬地方把那一片的房价搞的不稳定,让这家人成为行走降价器,自然就会有人收拾他们

赛呦啦啦罢:天真

倦小呆:…未成年是罪犯的保护伞吗?

心不在焉的飞翔:应该修订一下了,毕竟时代在发展,法律法规也要跟上时代的发展,及时更改不适应新时代的法律就要及时更改,这样才能更好的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摩羯座的小妖精:他13岁该有未来,那么10岁的孩子呢?就该死吗?

声明:文中相关评论仅代表该网友的观点,如有违规内容,请在文章下方留言,本站会立即处理。

天涯社区微博查看:https://weibo.com/2140585607/IdQyiqyE0

原文链接:,转发请注明来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