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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杀女童凶手被收容三年#,警方称是法律框架内最严措施】一条人命,三年收容就解决了,由于是未成年人将来一般人还看不到他的犯罪记录,再搬个家,将来对他而言这事儿可能就翻过去了!怎么看这个结果都让人无法接受,但是警方说的也是很实在了“在法律上框架内已经是最严的了!”这一点是真的,以前还有类似罪行连收容都没收容的呢!
关于这事儿聊几点#杨律说法# :
1、现行规则下,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最多只能收容教养,而收容教养并不是刑罚,所以最多也就三年。法律规则不改变的情况下,这种事儿司法机关确实无解。
2、有人说能否等他到了14岁再追究刑事责任,到了18再执行死刑。这个按现行规则真不行,能否追究刑事责任以犯罪时年龄为准,犯罪时即使差一天不到年龄,也是不能追究或不能判死刑。
3、有人说针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很可能要修法了,等修法后能否再追究他的责任?这个也不行,刑法的这种入罪调整是不能追溯以前的行为的。所以,即使明年就修法,也来不及针对这个案子了。
4、有人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未必能管得住未成年人犯罪,比如降到12岁,11岁的人犯罪不是也管不了吗?这种说法杨律不认可,刑罚当然不能制止所有犯罪,但能因此就不要刑罚了吗?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矫正体系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更重要,但不代表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需要,二者并不矛盾。
网友热门回复
会法术的人鱼公主:其实可以加重监护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和追究监护责任,也许比起只是单纯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作用会更好一点。
快乐的咖啡店:小盆友不要看?@羞馐影小湃
奶茶与旅行:我觉得一次重罪适用儿童保护,第二次不适用儿童保护,外加降到12岁比较好。
怒放的生命811:那个电梯打婴儿的不就是列子?他们举家移民到国外,人家的孩子就白挨打遭罪
版主阿阳:如果就这样被判了三年,会有更多的未成年人随便杀人,因为他们觉得,反正杀个人也就做个几年牢而已!!!!!!!!!!! 法律早就应该改了,不然近几年不会有那么多未成年人犯法,就是因为他们知道法律对他们有保护,可以肆无忌惮的去涉法!!!
黑山老妖和黑山小妖:比如你儿子和你孙子都会效仿
林皓轩先生:杀的也是草民,权贵的子女不会这么容易被杀
沉默者呼喊:我觉得可以改编电影了
栗山未来是他的未来:广电不会过的,会觉得太血腥,但你拍个手撕鬼子,效果就不一样了
网友小阿飞:修法的时候是否可以参照“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不判处死刑,但情节特别严重的除外”这一规定,修改为“未满十四周岁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特别严重的除外”?类似于英美法系中的“恶意补足年龄”原则?
加油刘菇娘:这点感觉不错,他这个就实属情节严重,后续还有犯案可能的。
昵称不可用_0:你这样说是不妥当的,什么叫情节特别严重。杀人还分严不严重吗?需要的是彻底降低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
两王带4个2:未成年人保护法经过多少次的经验教训证明有问题,为什么就是不改呢?
足彩球老:忙着改基本法,哪有空改这个
过一次年胖十斤:忙着怎么限制良好群众了,哪有空管杀人犯啊
尹蓁之:现在由于现代食物激素多孩子早熟很普遍,希望能以此案件凝聚社会共识,推动修法!
TIMMYWO:我觉得法律对未成年要从轻 比如正常死刑 那就判一个30年年 正常是30年 就判个10年 15年 但是。。。总不能他妈的不管呀。。。
昵称应该可以改:是的啊,成年的标志不只是年龄,性成熟不也是一方面吗?都能强奸杀人并抛尸了,说明凶恶老练,根本不是少年,完全超过大多数成年人,无论身体还是思维,根本不需要区分年龄。
四十六度仰望天空:干嘛收容三年。直接放出来啊。多杀几个人不就更能实现未成年保护法了吗?
四十六度仰望天空:回复@minako_XL:不是黑的好。而是完全太死板了,不知变通。这都杀人了还为了彰显可笑的包容性如此评判。拿到国际上都会被笑话吧。杀人了还能没事
minako_XL:黑得好
莱特区养猫成精:这样的法律只会导致更多的未成年人犯罪!!!!!!!!!!!!!!!!!!!!!!!!!!!!!!!!!
水如月61362:太可恨了
西藏天高云淡:参照国外10岁入刑,引入鞭刑。
Oroikn:警察都拿到也很无奈,艹淡的未保法,保护加害人不保护受害人。
张春凡:三年出来又是一条“好汉”。
小吃吃的狗腿子:社会发展的太快,也有点畸形,孩子们普遍早熟,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必要的,比如降到十二岁,另一方面,对于十二岁以下犯罪的,视情况可以考虑受罪(犯罪记录)不受罚,不受罚的收容教养
叶落思江:我觉得这个收监三年,完全是对他的保护,而且照片都出来了,这个时候,民愤高涨,傻子都知道监狱是最安全的地方,以防被人打死。三年后,人们忘记这个事情,也忘记他的脸。而且也不会有犯罪记录,重新开始美妙的人生。怎么看,怎么想,横竖都对这个恶魔充满了善意!!!只恨这受害孩子不是高官权贵之女
Kurt_Country:所以那些负责立法的人是不是在吃闲饭
白杨树216:广义上的年龄,实在太不准确了!有的人十四年内阅历,认知,受教育程度等影响,他的心理年龄早就不是十四岁了!界定这个十四岁不科学!还差一天都不行!这法律也太死了!能不能像界定“正当防卫”那样稍微人性化一定,符合社会道德一点呢??十四岁!!一天不差的!!如果这样,未成年人杀人还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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