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孩,悲剧何以再次

爱必应

文章目录

【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孩,悲剧何以再次上演】日前,大连一名年仅10岁的女童被害身亡。其实,#是否应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并不能由个别案例决定,单纯降低刑责年龄也非周全之策,降到任何年龄都可能存在漏洞。教育孩子,监护人不可缺席,更不能虚置责任,必须追问#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是否该担责#人民日报:【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孩,悲剧何以再次-图1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孩,悲剧何以再次上演

网友热门回复

我想取一个很长滴名字:建议14岁下调至10岁。10岁一般是小学四年级,上过学的都知道,学校小混混出现在小学和初中快毕业的时候,这是因为有比你高年级的混混,所以低年级混混就会被无形约束。考虑到小学初中可能是5+4学制,所以刑法应该掐死在4年级,即10岁。高年级约束低年级,法律约束高年级。

我打媳妇贼溜:被害人也是未成年啊,谁来保护她啊人民日报:【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孩,悲剧何以再次-图2

敷尔佳吖-:今天放过他,明天就会有更多的他!

天才钢铁侠:我吐了

行为艺术bo:今天放过了他,明天就有更多的他,他就是仗着年龄小所以有恃无恐,对他仁慈,等于对受害者的雪上加霜

是圆恶霸:这个案子男孩在家杀小女孩时,爸妈都在家,警察上门是妈妈在家拖地清理现场,下午还带着男孩去卖废品,好像说是把凶器卖了,所以爸妈作为共犯,是不是该受罚

种草大魔王_:说句难听的,以后会越来越多的效仿者

阿棱不爱玩手机:未成年也不是杀人的借口

饭摊:法律跟上

TS12ers卓:到底保护了谁???

惟楚有材:关键是最后只是教育一下人民日报:【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孩,悲剧何以再次-图3

kylin七柠:家长是从犯 还在帮忙清理血迹

萧玉为骨:不是个案,而且小时候就这么残忍的大概率以后也会是社会的害群之马,未成年受害者的权利应该高于未成年罪犯,一味的强调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有没有想到未成年受害者在被伤害之后罪犯却没有被惩罚,对受害者和家属是不是公平,社会首先要保证守法者的合法权利!!!一味强调加害者的人权,恕我不认同

谢童萧策郝泽宇:有预谋的杀人,凭什么不追究法律责任?

piao麻鸡:1、重大犯罪情节严重,不管年龄都要付相同责任,不然总会有受优待的群体有恃无恐地跳出来犯罪!!! 2、如果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不严重,也要追究父母的监管不力责任,决不能随意释放!!! 3、未保法应该保护受害者,而非保护犯罪者!!!可笑至极!可恨至极!

Cassius_北极洛:孩子还小,建议一命偿一命人民日报:【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孩,悲剧何以再次-图4莫要让法律成为低龄犯罪的保护伞?

Elegant_peach:哪里是个别案例???都发生多少起了,那么多条人命!!!

mangesoul二:人民日报的管博,你是博眼球的吗,发的这不痛不痒的问题,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清袅娜: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未成年人杀人就不用负刑事责任了?!他都有能力杀人了还需要你额外保护吗?他都故意杀人了你还保护他干啥?

杨迷糊就是本王:我建议对未成年人实施加害行为的加害方,无论什么属性的行为能力都不能减免罪责,该怎么判怎么判。我这里说的是被加害方 ,只要是未成年人,皆如此。管你是真假精神病还是未成年,该崩就崩。这才是真正意义的对未成年人(额外)的保护。

声明:文中相关评论仅代表该网友的观点,如有违规内容,请在文章下方留言,本站会立即处理。

去人民日报微博查看:https://weibo.com/2803301701/Id9YMqkhS

原文链接:,转发请注明来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