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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又现争议案:#男子持刀砸门被90后女孩反杀#】今年2月,云南丽江90后女子唐雪路遇醉酒的李某湘,遭其拦车与辱骂。唐雪和父亲前往理论,三人首次发生扭打。当天晚上,醉酒的李某湘持菜刀砸唐雪家门,唐雪听到砸门声,拿起一把削皮刀和一把水果刀出门查看情况。两人再次发生打斗。最终,唐雪挥舞水果刀,伤及李某湘右胸部升主动脉,致其抢救无效死亡。8月25日,该案检方起诉书曝光,唐雪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 正当防卫又现争议案:醉酒男午夜持刀砸门,丽江90后女子带刀“反杀”
网友热门回复
Zygarde丶:男的上门砍门,被人拖走了,抢走了刀,然后女的出门把人砍死,这叫正当防卫吗?都看过报道吗?
壹心匠:菜刀被朋友抢走并丢掉,也就是面对时根本没菜刀,而防卫者直接用上自己带的刀了,这时候角色反转,无凶器一方算防卫,有刀一方算故意伤害了。可减轻,判三缓四?
房东的猫语:故意伤害罪?????故意?
hey_酱将将将将将将:都不看具体内容的吗 法院躺着也中枪
占卜师吉娜:她不这样做今天的新闻就是她被砍惨死了
无所谓仙子:回复@昆仑山的大神:不对 人家万一直是来吵架的呢? 你怎么就知道他一定会杀你。照你这样说 我在大街上只要跟人吵架 我就能杀了对方 因为谁知道其他会不会打击报复我?
早睡早起锻炼身体努力挣钱爱自己:防卫过当
千黛汐Rebecca:男的都带刀了 你不防卫等着被对方杀吗?
十八曰一勿康:自己开门带两把刀对方的刀还被朋友夺走的情况下还用刀确实是故意吧
pinny鼠:自己开门带刀出去的好吧。
南枫翊:故意伤害罪?????故意???????
罗曼蒂克永不消亡史:你的妈的要死了知道吗?看看新闻内容好吗?
NopainNogain4:现在还是检察院起诉阶段,是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另当别论了
伊贤:问一句:上门就属于侵犯他们人了,而且还带刀,就是蓄意来伤害人的,不反击难道等死啊?
reciprocal00116:而且是在夜晚。
我有那么一刻会想起你:当时的情况是个人都可能想着不反击难道等死,但是没必要拿着刀出去拼个你死我活,直接报警不行吗?在想其他办法自保。现在有理也说不清。法本身不讲情。
伊贤:请让我们再一次相信法律
SinkScript:我希望倒在血泊里面的那个人是你时,你再这样说
摇光星-逐月:主动出门持刀报复,可算不上正当防卫
种草大魔王_:他把你杀死了你才能反杀他????
亮仔1988:法律规定过来砍我半死我才能砍回他而且不能把他砍死
穿越这黑夜:想起来牛魔王和唐僧了
全是穿搭:正当防卫确实应该由法院认定而不是警察。要是警察就能认定正当防卫的话,权限就太大了
王有邪_1988:所以检察院可以解散了?
三亖12:这新闻里哪里提到警察两个字了?
用户空山残月:本人还是说,如果歹徒手持武器入侵居住地,被反杀还要治罪,就必须对小日本入侵中国时,反抗的那些英雄执行判刑,一样的道理凭什么反抗小日本者成为了英雄,反抗歹徒者成了罪犯?再者说,家有难不让保护,国家有难我拿什么心情保护她?
峨眉烽:书上说: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
凤儿爱葱2011:@公安部刑侦局 @人民日报 @人民网
ArsenalGo_兰尼斯特:米国有人闯入别人家里 开枪射杀这人就是正当防卫 国内就不行?这是你家
无所谓仙子:他还没有开始闯入 只是在砸门要求进入
举杯浇花:一次正确的判决胜过一万次说教。期待公正公平的法律判决
在下草先生:头条新闻你太没底线了,掐头去尾不说清楚,误导民众质疑法律权威
雪地医护兵:特别没底线,明明起诉书里有一句“唐雪行为具有《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处罚情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在摘要里边明说。
梦梦胖:现在的媒体坏的很,只有点击率的目标,怎么引发矛盾怎么写。
秋雯健卉岩圃璐艺璇冉:不故意伤害难道要等着被杀?
冯启明:必须空手夺白刃吗
安徽卫视屁股台:现在的问题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从这个女生先拿刀出来看的话,估计法院会判个防卫过当
东海小公举:这种无下限骚扰对方的人,你就该死,死的透透的!也希望法律能够真正的体现保护被骚扰人的合法权益,是否防卫过度,紧急情况很难拿捏!
白熊山庄:从案件叙述来看,检察院的起诉状没有问题,男子持刀的动作仅局限在砍门,在女孩出门前已经被其朋友夺走并丢弃,不能对女孩造成伤害,而女孩因男子踢了她一脚而主动上前争吵打架,因为打不过男子而持刀砍伤男子,具有明显的故意伤害行为。读者应该有自己的判断能力,不因被媒体的偏向性报道牵着鼻子走
迷路怎么走:还是老哥看得准
阳阳阳_zxy:都不看完全文的吗? 检方认为,唐雪与被害人李某湘发生扭打过程中,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4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唐雪行为具有《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处罚情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雪地医护兵:头条新闻有点故意牵头去尾引战的意思,检方认为是防卫过当这么重要的事情不在摘要里写出来
阳阳阳_zxy:《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东海小公举:你不死 ,我就要要死!与其是我被你 杀了,还不如拼个你死我活!
伊贤:希望能做出一个让我们为法律点赞的判决
J_Melissa48:“检方认为,唐雪与被害人李某湘发生扭打过程中,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4条……唐雪行为具有《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处罚情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媒体带节奏,网友不看全文,评论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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