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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杀人事件嫌犯被公诉#
这个万某弟,看受害女长的漂亮些,选她当“鬼夫妻”。现在公诉了,是有证件的三级精神病,照片上看也像。这应该是一个真的精神病,不是事后补办的证。受害人就这么死了,对精神病就没办法了?最近好几个事件都是精神病引起的,有飞机上捣乱的,日本那个还烧死30多个画漫画的。这总是故意杀人吧,不能说精神病就不是故意了,也要分理由。有的精神病是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比如在幻想逃命躲避攻击误伤了人,情有可原;选好看的女子杀死,或者烧死一堆人,这意图就是极端邪恶的,精神病不应该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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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博51:我也奇怪,刑法的精神病是没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才不负刑事责任,但现实中很多案例行为人知道自己在杀人、打人,而且有动机,也被认定为精神病不负刑事责任。感觉精神病的鉴定体系出了问题。
鹿与秋luyuqiu:想鉴为精神病,可以,记入档案,拉入所有航空高铁黑名单,所有企业黑名单,不是精神病吗?老老实实被监护着,被歧视也别说什么
aaaa1996小盆友:这种走在街上随机被精神病戕害的案例。制定刑法的人是基本上碰不到的。
费米吃得多:这个法理其实挺恶心的,一个健全人故意杀人之后我们尚且认为他没资格活下去了,一个残次品干了同样的事反而要留着?
o萌你奶奶个腿儿o:而且有一些残次品杀人后,不判刑,不监管,造成后续屡犯,屡次杀人,依然无罪。这种案例出现好多个了。
糊弄安啦:是的,太圣母了,这种更该灭了才好,不知道下次又是谁倒霉。
TYJ田家村–暗色斯图卡:“一证在手 天下我有”哈~哈~哈…
年纪轻轻不能没了杀气:如果精神病危害到社会,那比正常人犯罪的几率高很多,如果就这样不判刑回到社会,能进精神病院都是好的,没有进的话将持续危害社会。国家法律改重视起来,不作为就是纵容
费米吃得多:是啊,难道非得等精神病人像在美国一样刺杀个省部级以上官员才重视起来吗
_人苦不知足:主要是关进神经病院要钱,家人可能掏不出来也不想掏,国家又不能掏钱养着他。还是关监狱最合适了
水豆腐00655847:好像刺杀美国总统里根的那个还在精神病院关着呢,三十多年了
盈盈米粒:早异常死亡了。
水豆腐00655847:回复@盈盈米粒:就应该这样,不要再出来害人了
费米吃得多:犯了这种罪的精神病至少也得关精神病院关到死啊,精神病人犯些不涉及人身伤害的罪轻判无妨,都故意杀人了还管他什么病史啊
彰大强子:精神病就是残次品笑死我了
cspirits:普世派表示不同意
K大晴天2019:很多不合理的律法都是给上层人偶尔脱罪留的后门,想改没那么容易的。
我二了2008:精神病人是要纳入管理的,管理不到位,导致精神病人跑出来杀人,相关部门要被追责的。
清凉悦:赶快想办法去办个神经病证件,妄想症好像不错
九天小恶魔:精神病也得死
镇关西_199408:把精神病这个概念引进法律里就是个bug,法律应该只看行为。
坂上之云-东东:@点点毛毛
马达加斯加的马桶:顺便说一下,国内研究精神病只要深一点的(形成圈子)其实都心里有问题了,因为在他们的心里(教科书是标准),只要你的思想不按照教科书的去思考,你就是精神病。所以在他们心目中只有一种精神模式,其他的精神模式都会给你找个“病名”来安,所以不是因为精神病多了,而是研究精神病的出问题了
马达加斯加的马桶:人的心里随着时间推移,肯定有高兴有悲伤也有失落,现在的一些精神病造就人就把这种短时间出现的情绪都归纳为精神疾病,为啥?因为你得病就要治啊
午后夏日的红茶:这种算不算持证杀人?
冲出地球移民宇宙:很好奇这个证的意义是什么?如果是疾病证明,我感冒为啥不给我办?
紫砂蝉鸣:简直就是护身符
切削进给5500:做义工都能减刑,精神病没发奖状就算好的了
嚸鱪儿:我觉得精神病更应该判刑
木古木容:神经病已经给社会造成负担了,还报复社会,那就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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