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离婚被负债# :女副教授欠下652万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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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负债# :女副教授欠下652万巨债】 澎湃新闻:【#离婚被负债# :女副教授欠下652万巨债】-图1澎湃新闻的秒拍视频 46岁的大学副教授丁玲华,租住在月租400的城中村,工资被执行。法院认定,丈夫在婚姻期间私自举贷的6笔共计652万债务需要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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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门回复

有帅哥了:说真的看起来真的不像副教授,哎,婚姻看人太重要了

陌影oO潇:私自借贷未经本人同意的应该不能算吧???

欢乐二筒智障多:新婚姻法就是这样保护女性的义务的澎湃新闻:【#离婚被负债# :女副教授欠下652万巨债】-图4

小福星summer:还是单身好啊!

天明星11:回复@有帅哥了:副教授算锤子?没房就是造粪机器而已,拆迁户囤房户才是我国中流砥柱

VR小丑鱼:为什么我家遇到的是资产转移到妻子头上,法院告诉不能执行澎湃新闻:【#离婚被负债# :女副教授欠下652万巨债】-图5

豺狼今天又:回复@有帅哥了:这层里感受到有的人又没学历又没房的酸气澎湃新闻:【#离婚被负债# :女副教授欠下652万巨债】-图6

钱mirabelle:所以现在婚姻法是在告诉女生不婚保平安么 呵呵哒

桃氏楔biu:离婚就是这样,想想看,如果丈夫私自赚钱652万存卡里,妻子不知道,离婚的时候,还是得平分财产吧,私自借贷,离婚自然也是平分还吧,只能说是女子遇人不淑了。

lostapartofme: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已被废止,现在的认定规则是共债共签,以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为分界线,满足日常所需的债务优先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之需的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曾经年少爱Dream:这种情况在法治频道看过,如果丈夫的借贷是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离婚后妻子是没有义务分担债务的。

范范呱呱呱:这个视频剪辑的跟屎一样,来龙去脉啥都没说清,渲染了当事人的情绪。花了四分半看完了没有得到多少有效信息,鄙视之

我爱老大哥:得,结婚率还得低

哦呦呦无奈了:回复@lanlan_糖糖:既然让她赔了,那应该是借钱的是就算她不知道,但是应该是借来的钱是一起用掉的,如果没用于之前的家庭开支是不用承担

桐城头条:没有共同使用怎么办?

桃发财:回复@VR小丑鱼:意思是女方拿钱不行,帮着还钱行么…

迷路的洋洋的棺材板:狗屁,王健林多结几次婚就能把身上的债都转移走?

疯子一枝梅:私自举债算吗?

魔鬼粉碎者:回复@欢乐二筒智障多:骗婚的时候希望你也能站出来

卧呲熬:怼这个法条的人不了解历史背景,相信大家都知道,男的有一屁股债,知道势头不对了,赶紧离婚把财产转给老婆,但是有的俩人还一直生活。这种情况太多了,债主眼睁睁的看着欠钱人跟没有法律关系的老婆一起生活,住着以离婚方式分给老婆的豪宅,却没办法把钱要回来所以就有了24条

HughDevil:借这么多钱干什么创业啊?如果当时买了房,结局就不是这样的了……[挖鼻]

皮卡小姐-:不是说夫妻一方不知情没签字的借款都不算么?好像上次有个做企业的意外去世留下上亿债务新闻之后出来的……

西安房房房:防火防盗防老公防高利贷防夫妻共同债务!

三马路余文乐:借款合同教授你签字了吗? 既然是高利贷一般也就是民间借贷,单方签字,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为什么会判的这么坚决?

fuqi好:借贷如果没有妻子签字就不应该算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和婚内买房子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一样道理。花和借的都是花费婚内收入,必须责权分明。

瓦坎达首席律师:回复@欢乐二筒智障多:你在公共空间发了可能会引起他人误解的言论,别人对此进行解释和澄清,不行吗?

时间喂了狗丶:回复@跑步课本007:现在营销号都不带脑子的

sdjnmxh:看起来判得很不近人情,但是防止恶意借贷,财产转移。私自借贷这么多,还是很有能力的。

川流不息扬起水花又卷入时光如水:这根本不合理啊,丈夫以个人的名义贷款的钱,凭什么要妻子和丈夫共同承担,除非是两个人一起贷款的钱。

善道守德:不是当事人,永远不会了解真实情况,只靠她一个人的表述,没法评论。

醒着的可人:这是丁教授的悲哀,更是法律滞后的悲哀。

价值漫步:结婚有危险 被负债太可怕!

hm_boice:回复@lanlan_糖糖:今天看了另一个类似的新闻,说的是能举证证明是对方私自借款,而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的,是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的,关键在于她能不能举证了。要是真没关系,她现在更应该做的是举证,而不是先去处理离婚,倒不是说不离婚,但是离婚对她是不是需要偿还这些债务已经没有意义了

溯墟:回复@桃氏楔biu:你看只要男的钻了多的钱哪个不抛弃糟糠之妻的

可爱本可爱了:回复@时间喂了狗丶:看点法律书籍,不算的

1勺白矮星:每4年翻一番

太阳刮起了温柔风:回复@跑步课本007:没把…不是说共同承担么

跑步课本007:那么,丈夫可以全身而退。

知行知语:法律判的太死板,应该查资金去向,如果能证明毫无知情和资产转移,就不应该承担。但估计借债人都跑路了,哎。婚姻比爱情更危险。

Jessees:关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2018年已经出台了新司法解释:按共同债务判决要满足夫妻双方签字或一方事后追任,或者举债用于家庭开支。这个女教授的事不满足共同举债条件,应由男方一人承担。这事还没解决,估计是太多类似案件,法院还没来得及处理,女方为了尽快甩掉这个包袱,利用舆论来解决问题。[吃瓜]

汪国安同学:求公道正义!父亲被人手持钢管殴打头颅重伤致残,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判定 为正当防卫

南望今心_:最近都是这种新闻扎堆了?[费解][费解][费解]

leo-amalo:这不是坑人吗

Quii7:可怕……[骷髅]婚姻是坟墓…………

蔚美似夏草:没有共同享受,为何共同承担[微笑]

粉丝数量好多哈:法律不可违[吃瓜]

fanxina30:不按事实靠良立法,几本上都是把弱势群体填埋的法

明月挂西楼:天哪,结婚要慎重啊

i七t:不婚不育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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