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言:我提醒女孩出示证据的时候,不要顾此失彼。

爱必应

文章目录

我提醒女孩出示证据的时候,不要顾此失彼。比如媒体报道鲍光膀子拿胶带的照片,在媒体和女孩看来,这是强奸的证据,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我觉得这恰恰是非强奸的证据。

从照片的角度看,显然女孩在床上拿手机拍的,也就是说,女孩手机是自由的,人是自由的,鲍操作胶带(没想明白要怎么用)也是细致耐心的,鲍知道女孩在拍照片吗?离这么近,拍正面,应该是知道的,这些综合一起,这就不是强奸的感觉和造型。所以这样证据看似对女孩有利,实则非常不利。我在工号“河堤中路”中也会谈到其他一些证据。
#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

韩东言:我提醒女孩出示证据的时候,不要顾此失彼。-图1

网友热门回复

少下一点雨:反正我周围认识的所有人里,没谁会在十四岁的女孩子面前,赤裸上身。一个都没有。

我爱你你却属于她:你这个说法……我不赞同。南方夏天打赤膊的太多了。

剑舞轻歌:我们这里太正常了。。。。文化差异?我北方的 夏天在家天天光膀子

靳晶珠:今早看到这个照片我的第一反应也是这样 不足为证

靳晶珠:中间也说到她妈妈去看过她 为什么不告诉她妈妈 还是说她妈妈有什么隐瞒?

单弦璇子:我也这么觉得

鲁野:她妈卖女儿吧……

单弦璇子:我感觉也是他妈是卖女儿的

码头工人孔大力:应该是

河畔听风语:感觉你很正能量所以关注你,在这个问题上希望你慎言: 1.养女,有没有长期思想控制的可能? 2.你这发问就好像问被强奸者为什么不反抗一样扯淡 3.不要用成年人的思维分析小孩子的行为! 4.我再次请你注意她是“养女”的身份!这很重要,如果案件是真实的,受害的小女孩内心的无助感不是你我能知道的!

河畔听风语:5.在案件结果没有公布前希望你这样的大v把着眼点放在督促案件尽快透明审理上! 案件属实的话嫌疑人知法犯法,且被害人还是养女,可恨至极!希望法律严惩!能死刑就不要无期!

橙子睡不着觉:我要窒息了,这种长期控制的环境里,强迫大部分不是身体上的暴力,更多的是利用身份和权势来压迫,之所以不阻止,不正是笃定受害者不敢反抗或者反抗无用吗?证据来说,受害者身体上的伤害不是证据吗?还想要啥证据?

你只要有求我必硬:直接枪毙 反复执行

lesleyliu:对的,在孩子眼里大人就是权威,因为害怕会不自觉的顺从,身边没有可以求救的人只能顺从

王心浪:所以媒体少爆点证据吧

励志哲理人生:我来了,常互动!韩东言:我提醒女孩出示证据的时候,不要顾此失彼。-图2

暖宝_小韩:这张照片里还有洋娃娃跟公主画,我看到这个心都要碎了!妈的,让他牢底坐穿!

FASHIONCHINAM:晚上好韩东言:我提醒女孩出示证据的时候,不要顾此失彼。-图3

福气miwa:这个也不能这样说 女孩子被侵害的时候年龄还小 人生观价值观都处在一个不稳定的阶段 就算过了几年 由于受到严重的双重侵害 认知能力也没有正常成长 这种情况下 让她自行分辨证据的有效性更是难上加难 能提供出证据 有意识有勇气维权已是不易 为她的勇气点赞 姑娘加油 希望今后的日子能被人生善待

紫曦媛丶YUAN:如果可以,尽所能帮帮这个孩子吧。谢谢

在人群的夜里:穿秋裤,光膀子就很不正常。

你只要有求我必硬:秋裤没有这么宽松的 你看看小腿部分

米海丽子:说实话,我看完也是这个感觉

C2LATE:有钱真的了不起,买得起水狗帮忙洗白韩东言:我提醒女孩出示证据的时候,不要顾此失彼。-图4

长江平民:第一,对是不是“强奸”,有疑问很正常;第二,烟台派出所应对有巨大失误………

教日语的小棉袄:韩老师,考虑一下孩子的年龄,有时候,伤害发生了,可受害者也许还没有意识到…持续专注中。如果要说我能为这事做点什么,那就是保持理智的关注。

Feronia_Li:看见床头的芭比娃娃 … 哎 …更心疼这个女孩了

乐意百合93537:这也是孩子大了对他的洗脑有了自己的判断

乐意百合93537:这是个三观未成不谙世事的孩子面对一个四十几岁的成功人士,思想不受控制是不可能的,不能以常理推断,斯德哥尔摩症不也产生于一方绝对强势吗?

大奎小葵一朵花:不是后面他爸爸把手机给他了好像

声明:文中相关评论仅代表该网友的观点,如有违规内容,请在文章下方留言,本站会立即处理。

去微博关注韩东言https://weibo.com/u/1874361623

原文链接:,转发请注明来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