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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说中国乔丹案败诉,那就聊聊这个现象。
除了中国乔丹,这种现象(抄袭,模仿,侵权)真是数不胜数,真功夫算一个,中国版的无印良品算一个,Zara也是个抄袭狂人。汽车业的双环,众泰。IT业的腾讯几乎…..
有位教授曾经写过一篇文章,研究了美国80个行业,从二战结束开始研究,时间跨度是65年。他发现在80个行业里,市场先行者的失败率是47%,并且只有11%的市场先行者成为了领导者,剩余近90%的行业全部是模仿者后来居上。所以,并不只是中国企业靠模仿起家,世界一流企业都是靠模仿起家。
*但是大家都这样干,便对么?
网友热门回复
aphroc:“真功夫”应该算作侵权,不是抄袭。
老猪的碎碎念:赞同
王小菜要洗菜:无印良品不是日本的么?
利维亚的阿喵:中文名被中国一家公司抢注了,所以还是叫MUJI
拉影低年级学弟:一般人分辨不出的 这种就是辣鸡公司
层村草木森:模仿跟抄袭不一样吧,模仿模式跟抄袭品牌形象不能等同吧
砂时之漏:瞧不起我二道拐詹姆斯
R0xXANNE:抄袭 有的直接占为己有 侵权和模仿挺暧昧的关系 但也不能混为一谈
Fairydimple:从来如此,便对么?
GxxRedHood:你这最后一句问的就扯淡了 这世上先有的惯例还是先有的对错?第一条鱼爬上了陆地 于是越来越多的鱼爬了上来 就有了陆地生物 但这样就对吗?
伊耆飞縠:无语…钻法律的空子
奈良鹿小萌:资本的事情,没有对错,只有利益,谁能赚钱谁是爹。
_TurboYoung:HW 抄别人 开发布会 还diss别人……
沅life:如果是能够完成对前者的完善和超越也未尝不可。虽然道义上是不正确的,但是道义正确不一定会推动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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