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武器高工王辉:还是说说华为的事吧。首先我提一个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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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说说华为的事吧。首先我提一个问题,一个企业为什么要让一些员工离开?我一个朋友所在的公司出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在公司工作了十几年的主管,单纯因为新上任的总经理看他不顺眼,就让他离职。他离职以后马上开始报复,不计条件地给公司的竞争对手当技术顾问,弄得市场上到处是价格更低的基本上相同的产品,公司承受了巨大的损失。

我说这个例子的意思是,真正有能力的职工,管理正常的企业是不会除名的,除名以后对公司是非常不利的。而那些公司在理性选择下还认为应该离开的职工,可以说,都是已经对公司没什么用的。前些天网易的例子也是,身患癌症的职工对公司当然是一个累缀。只不过,患病这个事容易引起公众同情,从这上面挑起舆论,是一个有效的策略。

实际上任何一个公司,如何把无用之人清除出去,从来都是一个难题。我朋友圈有人指出这个问题在于《劳动法》这部恶法对企业施加了过多要付的责任。实际上,即使没有劳动法,也不会是你想让一个人走,一纸解聘通知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劳动法无非是规定解聘一个人要给相应补偿,这对于大公司而言,是已经接受的模式。矛盾焦点还是在于补偿数额的高低。站在职工的角度看,他的能力已经跟不上时代要求,离职以后也很难再找到类似工作。所以当然是想尽一切手段要更多的补偿。

在这种相互博弈之下,就越来越没有下限了。一般人是没有像我上面的例子中那位主管的能力的,但只要是在一个公司工作了很多年的人,掌握公司一些见不得人的事还是很容易的。在谈判当中,这就很容易被加以利用。但问题就是,这么做从法律上来讲,就构成敲诈勒索了。如果公司比较强硬,由此就可以把你送去坐牢。大家可以参考吴秀波案件,小三要些青春补偿,不能说不合理,但采用了要挟的手段,也是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是不管你的把柄是对还是不对的,哪怕对方杀了人,你以此为要挟向他要钱,也是敲诈勒索。这个王洪元之所以不起诉,只能说他玩得高明,没有留下把柄。

所以华为的事基本就是这么个情况,你的观点,实际上完全取决于你站在哪个立场上。作为我个人来讲,我还是坚持无功不受禄的传统价值观。如果我在一个公司没有价值了,我会自行离开的。

华为无疑是一家伟大的公司,但伟大的公司决不是如你想像的那样充满爱。商场如战场,慈不掌兵。那些场面话都是说给外面听的,要想管好一个大公司,不冷血是不行的。中国企业的对外竞争力,很大程度也是依赖于此。全讲温良恭俭让,那必定会在残酷的竞争中被淘汰。保持内部高强度的竞争状态,才能在对外的竞争中碾压对方。作为民族企业表率的华为,和现在看起来比较冷酷的华为,是高度统一的,不存在任何矛盾。

还是那句话,内无法家拂士,外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网友热门回复

异邦骑士56:迷惑,怪不得现在越来越多人考公务员,同样是过劳死,国企里面你是劳模,政府里面你是英雄,私企里面你是累赘。不懂同样是劳动者,为什么大家屁股都在资本家那边坐着,你有忧心企业倒闭的闲心,为什么不忧心996的自己老了之后被资本家清退呢?

轻武器高工王辉:老了以后就自然退休了,还用得着企业清退吗

幻想飞起来的牛:逻辑有问题,对于公司来说,薪资是需要你能力去匹配,同样,对于员工来说996还是007取决于你能拿多少银子,所以你愿意996必然也是因为待遇对得起这个付出,你不会说是因为爱吧?当你能力跟不上公司要求的时候公司自然需要换血,商场真如战场

晴天Iseeicy:人老了也是累赘啊,按你的观点应该自杀了不给国家养老金添堵。希望你自己优先践行哈

轻武器高工王辉:人老了是累赘所以有退休制度

lyz双逸:就你的罗辑思维,人老了生病就是给这社会添堵,那么你先选择自杀吧,别浪费社会资源轻武器高工王辉:还是说说华为的事吧。首先我提一个问题,一-图1

麟待玉5:外儒内法,法即法律。劳动法,你又称之恶法。难道应该出部资本家法,专门为资本家服务吗? 外儒内法,是应该对企业对资本家而言,企业资本家违法的成本太低,员工及客户按照法律规定维权的成本太高,这是当前的症结所在。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我的观点

轻武器高工王辉:我没说劳动法是恶法,那是引用朋友圈

露西亚饭饭:看了第一段我就不想看了……一个企业里面有多少个辞职了能给公司造成危害的?那些歧视孕妇辞退的,按你的说法就是孕妇是累赘,公司没用的人了?

轻武器高工王辉:那当然了,公司有人怀孕,政府应该给一定鼓励,比如抵税什么的。什么都没有当然是累赘了

喵帝vvvv5:都没看完就敢过来发表自己的看法 你的看法真的这么不值钱吗

水中月镜中花妞妞:@水中月镜中花妞妞:就说一点,对网易生病员工分析那段,有问题,人家爆出来是因为公司不给N+1的补偿,且连业绩都不予以正确评估,怎么在你嘴里就变成以对生病的同情来掀起舆论了?如果是你,公司把你裁了,不给任何补偿,正常绩效也不给,还威胁你,你能拍拍屁股就走人?

轻武器高工王辉:你说的也有理,不过舆情能起来还是因为病这个点

老曾阿牛:参考吴秀波和小三案轻武器高工王辉:还是说说华为的事吧。首先我提一个问题,一-图2轻武器高工王辉:还是说说华为的事吧。首先我提一个问题,一-图2

方畬:我都怀疑这家伙的公司是吴秀波开的!

Chien_S:大错特错,青春补偿于法无依据,2n是劳动法明明白白写的违法解聘补偿! 少混淆是非

幽林明月与清风:这是不续约,不是提前解聘,按理应该是n+1,也是之前就已经给了的,30万是2n的差额,后来给的,问题就是在这

塌塌的鼻子:的确是《劳动法》写明的,2n+1完全遵从《劳动法》。只是各大公司基本不会遵守劳动法,都是以n+1到n+3的比例,而大家也不想搞事情,就那么算了,一般仲裁也不会支持员工的2n+1的诉求,除非是工伤,孕妇等特殊照顾的群体,这些群体往往赔偿都是远超2n+1的。

残月稀星36540:我所惊讶的是,他在离职拿到赔偿金,九个月后公司才对他进行起诉。如果是敲诈,那么这个性质应该很快就能够定性的,怎么会隔那么长时间才做出决定去起诉他呢?公司内部法务是如此的不专业?轻武器高工王辉:还是说说华为的事吧。首先我提一个问题,一-图4轻武器高工王辉:还是说说华为的事吧。首先我提一个问题,一-图4轻武器高工王辉:还是说说华为的事吧。首先我提一个问题,一-图4

射手春雪未销:华为已经给了他n+1的离职赔偿了,30万是和2n之间差额,还是通过私人账户给的。

残月稀星36540:回复@射手春雪未销:这也是劳动法的问题,劳动法的法律效果纯粹是愚蠢至极。。。这个劳动合同,不管是几年一签,只要它是连续就职的,它就应该算连续工龄啊!你不管是一年一签两年一签四年一签八年一签十年一签,都无所谓的啊!搞这些小花样究竟有什么意思?劳动法居然还有这个小漏洞?劳动合同怎么签有什么意思?轻武器高工王辉:还是说说华为的事吧。首先我提一个问题,一-图7轻武器高工王辉:还是说说华为的事吧。首先我提一个问题,一-图7

陶_巴巴:目前看到最为理性的分析了

我是火车王2333:那你这个智商和理性也没什么关系了

陶_巴巴:回复@我是火车王2333:你就是猪脑子,当事人已经被记者追问,他先拿了N+1补偿,回头给公司要2N,这30万是补足2N的钱,这不是勒索是什么?

阿qing2010:裁员我能理解,没有证据都能让一个人坐牢251天,就让人恐惧。

幽林明月与清风:这只能说平时对法律程序关注少,检方最后结论是证据不足,中间是公安在侦查

海豚游泳2017:嗯,真正的问题在于没定罪就能让你做几个月牢,这违反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基本认知。当然这并不是华为一家的问题,但它很明显在充分利用这种法律环境。

昨夜星辰在廣州:避重就轻,混淆黑白了吧。251关键点在哪里

熙攘来往秀:责任在华为吗?蠢

一半喧哗一半寂静_:是不是可以参考鸿茅药酒呢,最后那个受害者也是息事宁人了,拿钱不出声了,毕竟个人逗不过企业,不像是加拿大那位,有外语部做后盾。

Satanail1:《劳动法》这部恶法???

KDS禽心贱胆:之所以不起诉,只能说他玩得高明,没有留下把柄 这句话说的真轻飘飘

涛涛的辉辉:寡廉鲜耻!按照你的说法,劳动法是恶法,那也就不存在啥敬业限制,人家离职了去新公司能开发出功能相同价格更低的产品,你居然说人家是报复,这是市场竞争啊!简直不要脸!

宁宁二十八:可华为不仅仅是一个普通企业 孟晚舟事件 它获得了多少亲情收益 权利义务相统一 发这样的公关声明对于普通企业没什么好说的 对于华为 显然不合适

落雁劲_weat6:转发微博

建城大大:别洗了,他在这件事情错了就是错了

为迩袖手天下_nlw:转发微博

害怕明天的猫:2

水灵的考拉:黑的漂亮,居然连人大批准的劳动法都一起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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